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推进研究生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7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2026级研究生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及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
1.一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二级: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3.三级: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三、认定依据
学校将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认定。申请学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请及认定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如实填写并提交《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线打印后按要求提交,参加民主评议。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只需点击“申请复核”按钮,更新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
(二)评议审核
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报送学校审批。
(三)结果公示
学院将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过程中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相关信息。
五、时间安排
请申请学生于2026年9月24日前在线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填报,并打印《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学院要求提交。学院后续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开展民主评议、审核及公示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
2.申请学生应诚实守信,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3.认定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尊重并保护学生隐私。
4.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
beat365中国官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